2021年,萍乡仲裁委贯彻仲裁发展新理念,推进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努力激发仲裁发展动力,为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受理仲裁案件200余件,涉案标的14亿余元。
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仲裁法律制度在许多地方还是“小众”,仲裁资源远远没有被“激活”,仲裁与其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融合没有得到发展,严重制约了仲裁在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此,萍乡仲裁委努力探索和树立现代化仲裁理念,切实发挥仲裁合法、合情、合理的优势,在省钱、省时、省力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仲裁案件的办案质量。
萍乡仲裁工作紧密联系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仲裁法律制度的作用,聚焦全面依法治市,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化解决民商事纠纷。去年,萍乡仲裁委受理的200余件仲裁案件,包括房地产、保险、租赁、建设工程合同以及民间借贷等,仲裁案件体量相比往年大幅度提升。特别是在建设工程争议的仲裁上,萍乡仲裁委不断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既为当事人解决商事争议提供了多样选择,也为助推萍乡整个建设工程行业领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萍乡仲裁委从严格仲裁庭审规范、加强仲裁庭监督管理、抓好裁决书核阅、严格仲裁秘书职责等方面入手,狠抓仲裁案件质量。去年,针对萍乡佳禾购物公园、萍乡公元壹号、绿地萍乡和万新小城镇等几起重大、群体、疑难仲裁案件,萍乡仲裁委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坚守法律底线、积极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仲裁事业稳健发展
萍乡仲裁委的改革工作方案几经审核,在去年8月获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的原则要求,迅速开展各项改革工作。改革后的仲裁委不定编制、不定级别,属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目前设立了仲裁业务部、事业发展部、综合部和工商联仲裁中心4个内部执行机构。
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重新修订了《萍乡仲裁委员会章程》,已报市政府审批。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和监察考核委员会以及主任办公会等内设机构组织的职责权力,做到仲裁委各执行机构有章可循、有效运行。
仲裁委内部监督制度得到加强。在尊重仲裁庭独立裁决的基础上,加强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监督管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和监察考核委员会的作用。注重发挥仲裁裁决核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作用,严格执行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员回避制度等规定。
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为进一步充实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调解办案的力量、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去年,萍乡仲裁委聘用了来自北京、上海、广东和南昌等地的21名知名法律界人士,其中7名是省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成员。截至目前,萍乡仲裁员人数78名,拥有博士学历的达20余名。
萍乡仲裁委通过组织仲裁员参加学习培训、示范观摩、案例研讨等,强化法律法规意识、提升办案能力、掌握庭审技能。同时,萍乡仲裁委制定了《萍乡仲裁委员会管理考核办法》《萍乡仲裁委仲裁员行为规范》《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对仲裁员队伍的规范管理。
此外,萍乡仲裁委建立仲裁员个人信息、业务数据库,建全仲裁员业务档案管理。针对庭审中的突出问题,仲裁委负责人约谈仲裁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仲裁委还建立了仲裁员工作群、仲裁秘书工作群以及金融仲裁、工商仲裁、诉讼与仲裁衔接等有关业务群,通过有效而及时的信息交流,形成合力,推进萍乡仲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