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介绍

萍乡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由萍乡市人民政府组建,江西省司法厅登记核准的仲裁机构。萍乡仲裁委员会是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其宗旨是依法、公正、高效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萍乡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运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仲裁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萍乡仲裁委员会为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面向省内外聘请了数十位由法律、经济贸易、房地产、金融、保险、工程建设、人民调解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仲裁员队伍,其中不乏博士、教授级的知名权威人士。萍乡仲裁委员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秉持仲裁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提高仲裁公信力,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员,仲裁不公开进行,为当事人保守秘密,一裁终局。同时设立了网络仲裁,最大程度的节约仲裁成本,方便快捷解决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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